因建設需要,依照法律規定,擬征收長橋街道蠡墅社區范圍內集體土地0.1110公頃,F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:
一、征收土地目的
本次擬征收地塊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第45條規定,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可以依法征收的情形,擬用于商服用地。
二、征收范圍
長橋街道蠡墅社區境內。(具體范圍詳見附件)
三、擬征地公告期限及工作時序
(一)本公告公示期限為自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。
(二)開展擬征收土地的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。
(三)區政府根據調查結果和風險評估報告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,并公示30日。必要時,將組織有關部門召開聽證會,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并重新公告。
(四)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、使用權人應當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規定期限內,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。
(五)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公示無異議后,將及時落實有關費用,并組織有關部門與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、使用權人簽訂附生效條件的征地補償安置協議及房屋補償安置協議。
四、其他說明事項
自本公告發布后,在擬征土地上搶栽、搶種的青苗,搶建或突擊修建的地上附著物,征地實施時一律不予補償。
特此公告。